汕頭市西港-光華安置區物業管理和地下停車場運營項目招標公告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招標人:汕頭市金涌投資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其它
受汕頭市金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汕頭市西港-光華安置區物業管理和地下停車場運營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國內合格投標人就下列內容提交密封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GZSKST21-B054
二、項目名稱:汕頭市西港-光華安置區物業管理和地下停車場運營項目
三、項目概況:
1、采購內容:汕頭市西港-光華安置區物業管理和地下停車場運營項目1項
2、規格數量:詳見采購文件"第二章 用戶需求書"以及廣東瑞基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的汕頭市西港-光華安置區物業管理和地下停車場運營項目運營效益及收益分配測算報告。
3、運營期:20年(自2022年1月至2041年12月止;具體交付時間以合同簽訂生效時間開始計起)。
4.采購人總收益目標值最低限價為人民幣12406萬元(詳見第二章用戶需求書),投標人報價低于最低限價為無效投標。
5、本項目的《汕頭市西港-光華安置區物業管理和地下停車場運營項目運營效益及收益分配測算報告》的服務費用由中標人支付,按照采購人與廣東瑞基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約定,首期為人民幣32萬按6.5折(20.8萬),后續維護費人民幣6.8萬(每年人民幣1.7萬)。共人民幣27.6萬元。
6、投標人須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僅對項目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7、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提供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四、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1、投標人須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提供法人授權書復印件加蓋分支機構公章)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需提供合證后的營業執照】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1.2、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財務狀況報表(至少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狀況報告);
1.3、投標人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繳納至開標日期前半年內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1.4、投標人須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1.5、投標人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1.6、投標人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在《投標人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2.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在《投標人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說明:獲取采購文件時,投標人代表須提供以下資料:(所有資料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1)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一份;
(2)2020年財務狀況報表(至少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一份;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繳納至開標日期前半年內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復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購買采購文件);
以上文件在報名登記時必須提供原件核對,文件提供人應保證以上文件真實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實導致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人承擔。
五、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參與投標的注意事項:
1、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與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2、投標人在登記時須提交通過"信用中國"網站與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到的投標人自身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作為信用信息查詢記錄證據存檔。采購代理機構將對投標人提交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進行網上核對,如發現提交虛假查詢信息者一律拒絕其登記。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法定節假日除外)購買采購文件,采購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22年1月13日上午10時0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投標文件)。
聯系人:趙工
電 話:13439916939
電子郵箱:ztgx2008@163.com